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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精神,学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如下表:

招生专业

招收考生类别

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非公费师范)、融合教育(非公费师范))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统计学

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限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化学-生物学交叉班)

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限物理+化学)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限地理)

旅游管理(创新实验班)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历史学类历史学(非公费师范)、历史学(“开沅”国家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历史学(国家文科人才培养基地班)、历史学(文遗班)

文史类、历史类、综合改革(限历史)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教育技术学(智能教育实验班)

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限物理)

数字媒体技术

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限物理+化学)

电子商务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信息资源管理(含创新实验班)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经济学类(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法学-经济学交叉班、工商管理(数字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金融学类(金融工程、数字经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资产管理与智慧运营))

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限物理)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基层治理实验班)、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综合改革

备注: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系统报名时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实行“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择历史类或物理类;实行“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系统报名时选择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具体专业(类)。2.我校最终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以教育部批准的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为准。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新疆双语类考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5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认可的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认可的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如考生被查出相关情形,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3206(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六、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