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依据《上海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选考科目要求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参加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须合格,考生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我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如下:
理学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统计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医学科学 |
工学专业 | 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航空航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人工智能* |
经济学专业 | 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 |
医学专业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
管理学专业 | 工业工程、会计学、大数据管理学与应用 |
以上专业按物理学大类录取,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结合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求,自主选择专业。
2.2025年我校在上海市投放招生计划20名,采用综合评价模式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时间
注册报名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中学经历、高中成绩、获奖信息(非必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由本人撰写的自述信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字数约800字。
2.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3.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4.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5年上海市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材料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5年5月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面试资格。我校将于2025年6月中旬举行上海能力测试面试,面试考点在上海,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上海能力测试的形式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三)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高考成绩公布后,须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六、录取办法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二)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占30%,高中平时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数学成绩、物理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核算。依据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7科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每合格一门,计综合成绩1分,满分为7分。
七、学费
物理学大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八、附则
(一)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弄虚作假者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复查,对查实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任何以南方科技大学名义进行招生相关非法辅导、咨询、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官方招生QQ群、微信群等咨询平台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上海招生组(详见https://zs.sustech.edu.cn/#/contact/)。
(四)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https://zs.sustech.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gotosustech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 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 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
*注:口腔医学、人工智能为申请新增专业,广东省教育厅已公示,预计2025级本科生可选(此注释发布时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