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874 | |
三、校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大道547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新生入学注册后,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经考试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者,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的考生招生录取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六)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七)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9000元/学年,工科类6600元/学年,农林类6300元/学年(其中园艺技术专业浙江省内户籍免学费);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工业设计专业7590元/学年,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6900元/学年;其它专业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600元/学年·生,6人间1200元/学年·生,4改6人间1000元/学年·生。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专项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每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3-8997816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jxvtc.edu.cn/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就网:http://zjw.jxvtc.edu.cn/ 电话:0573-82751212 0573-89978111 0573-89978066 | |
十七、其他须知 | 学生可根据学校制定的转专业政策进行申请。 |